12月24日,生态环境部公司部关于公开征求《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。指南主要以轻水型研究堆为例对《报告规定》的准则进行说明,对于其他类型研究堆,可根据准则要求并结合举例进行具体判断。
指南第三部分对《报告规定》第二条中所述各类报告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细化,第四部分对《报告规定》第十条建造事件报告准则进行了详细解释,第五部分对《报告规定》第十一条运行事件报告准则进行了详细解释。
公告原文如下:
关于公开征求《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》相关要求,进一步提高《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规定》的可执行性,我部组织起草了《研究堆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和编制说明(见附件1、2)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相关内容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
各机关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5日,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书面反馈我部(电子文档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)。
联系人:王金秋
电话:(010)65646120
传真:(010)65646118
邮箱:fanyingdui@mee.gov.cn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
邮编:100006
附件:
3.征求意见反馈单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2024年12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