旨在解决韩国能源领域长期问题的“三大能源法”——《高放射性废物储存特别法》、《电网特别法》和《海上风力发电特别法》,于17日在国会产业能源中小企业委员会分委员会上获得通过。由于该法案在朝野达成共识,预计在19日召开的常任委员会以及本月内的法制司法委员会和全体会议上,获得最终通过的可能性大大增加。
这三项能源法旨在应对AI(人工智能)普及带来的电力需求激增,以及解决国内能源产业的长期问题,进一步推动能源产业升级。其中,《高放射性废物储存特别法》的出台,结束了自2010年代初以来一直困扰韩国的乏核燃料储存问题。该法通过后,预计将从2030年开始,在全罗南道灵光市的韩光核电站等地,加速推进临时、中期储存设施和永久处置场的建设。
此外,《电网特别法》的通过,被视为在世界各国纷纷加强输配电网建设的背景下,韩国虽然起步较晚,但仍有希望迎头赶上的重要一步。该法预计将获得政府的大力支持,以加速输配电网络的建设,缓解因地方政府和居民反对而导致的建设延迟问题。
同时,《海上风力发电特别法》的出台,旨在解决私营部门过度开发海上风电的问题,并期望政府能够直接规划海上风电发电地点,以更有效地利用海洋资源。
然而,尽管“三大能源法”的通过具有重要意义,但仍存在一些挑战和待完善之处。例如,《高放射性废物法案》仍需制定永久处置场的选择标准,而《电网法案》则缺乏允许私营部门参与输配电网络建设的具体措施,这引发了韩国在电网建设竞赛中可能落后于其他国家的担忧。
首尔科技大学教授刘承勋对此表示:“虽然这三项能源法的通过经历了漫长的时间,但它们为韩国能源产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,具有重大意义。”他呼吁政府和社会各界继续努力,以确保这些法律的有效实施,推动韩国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。